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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
发布时间:2021-03-27 作者: 管理员 浏览次数: 1410次

工会会员是指在企业、事业、机关中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,以工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,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。   

一、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规定,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  

1.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 

2.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,要求撤换或者罢免工会工作人员,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。 

3.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。 

4.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要求工会给予保护。 

5.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旅游、疗休养事业等优惠待遇;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。 

6.在工会会议和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。 

二、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规定,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  

1.学习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学、技术,学习工会基本知识。 

2.积极参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。 
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遵守劳动纪律。 

4.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向危害国家、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。 

5.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,发扬阶级友爱,搞好互助互济。 

6.遵守工会章程,执行工会决议,参加工会活动,按月交纳会费。

职工之家

创建主题:标准规范 敬业求知 和谐幸福  共建共享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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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家理念:建家就是凝心力  建家就是树形象  建家就是建队伍

六必访: 

(1)职工生病住院必访;

(2)婚丧嫁娶必访;

(3)家庭纠纷必访;

(4)家庭困难必访;

(5)缺勤旷工必访;

(6)本人和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必访。 

“七必谈:

(1)思想波动必谈;

(2)受到批评处分时必谈;

(3)人际关系紧张时必谈;

(4)工作变动必谈;

(5)新职工上岗必谈;

(6)完不成工作任务必谈;

(7)发生“三违”必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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